11月28日,記者從交通運輸部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由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印發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將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此舉旨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切實強化安全管理,將有效預防危貨道路運輸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辦法》著力強化危貨道路運輸全鏈條安全管理,通過強化運輸源頭、裝貨環節、運輸過程、運輸裝備安全管理,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統一車輛通行管理政策、實施小件危險品豁免管理、強化多部門協同監管等,重點解決行業存在的八個方面突出問題。
《辦法》規定,針對生產、經營企業充裝環節把關不嚴、縱容違規運輸問題,裝貨人要做到“五必查”,包括車輛是否具有有效行駛證和營運證、駕駛人及押運人員是否具有有效資質證件、運輸車輛等是否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所裝載危貨是否與運單載明的一致、所充裝的危貨是否在罐式車輛罐體的適裝介質列表范圍內等內容,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裝或裝載;針對運輸企業對所屬車輛“掛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問題,禁止危貨運輸車輛掛靠經營,建立危貨運單制度;公安機關可依法對5類特定區域、路段、時段限制危化品車輛通行,確定需要限制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的,限行時間應當在0時到6時之間。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徐亞華表示,下一步,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做好《辦法》宣貫培訓工作,確保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到位,有效保障危貨道路運輸安全。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9 中特物流有限公司 京ICP備14023202號-1
地址:中國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總部基地12區36號樓 營業執照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