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近年來,物流降本增效積極推進,社會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穩步下降,但部分領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問題仍然突出,特別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社會物流成本出現階段性上升,難以適應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
《實施意見》從降低物流制度成本、要素成本、稅費成本、信息成本、聯運成本、綜合成本六大方面政策提出24項措施,推進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一是深化關鍵環節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完善證照和許可辦理程序,加快運輸領域資質證照電子化;科學推進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組織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專項治理行動;維護道路貨運市場正常秩序,重點規范車輛通行、停車服務、道路救援等領域市場秩序;優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停靠管理,放寬標準化輕微型配送車輛通行限制;推進通關便利化;深化鐵路市場化改革,開展鐵路市場化改革綜合試點,持續完善鐵路貨物運輸價格靈活調整機制。
二是加強土地和資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對重大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在建設用地指標方面給予重點保障;完善物流用地考核,合理設置物流用地績效考核指標;拓寬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物流產業發展基金;完善風險補償分擔機制。
三是深入落實減稅降費措施,降低物流稅費成本。落實好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等物流領域稅費優惠政策;降低公路通行成本;降低鐵路航空貨運收費;規范海運口岸收費;加強物流領域收費行為監管。
四是加強信息開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在確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交通運輸、公安交管、鐵路、港口、航空等單位要向社會開放與物流相關的公共信息;加強列車到發時刻等信息開放;降低貨車定位信息成本,規范貨運車輛定位信息服務商收費行為。
五是推動物流設施高效銜接,降低物流聯運成本。破除多式聯運“中梗阻”,持續推進長江航道整治工程和三峽翻壩綜合轉運體系建設;完善物流標準規范體系,推廣應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貨運車輛、內河船舶船型、標準化托盤和包裝基礎模數。
六是推動物流業提質增效,降低物流綜合成本。推進物流基礎設施網絡建設,研究制定2021—2025年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實施方案,繼續實施示范物流園區工程,布局建設一批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培育骨干物流企業,鼓勵大型物流企業市場化兼并重組;提高現代供應鏈發展水平;加快發展智慧物流;積極發展綠色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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